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學生參與國際學術與教育活動獎學金事項說明
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學生參與國際學術與教育活動獎學金事項說明
一、 申請資格:
² 限本院(文學院)在籍學生申請。
² 參加之國外學術或教育活動期間,必須維持本校在學身分。
二、 申請時程:
² 系所送件開始與截止日:115年5月11日起收件至5月22日下午五點截止。
² 適用之活動期間: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舉辦之國際學術與教育活動。
² 系所承辦人送件方式:
1. 紙本部分:
請系所統整所有申請者已由指導教授及系主任簽名之「紙本申請表」,於截止日前送至文學院第二辦公室葉佳姍專員收。
2. 電子檔部分:
² 每位申請者須將應繳文件依第三點規定順序合併成單一PDF檔,檔名格式:「系所-年級-姓名」(例:中文系-碩二-王小明),單位承辦人彙整所有申請者電子檔案,寄至yehsophia@ntu.edu.tw,若申請者超過五位(含)以上,可上傳至雲端,並提供雲端連結。
² 信件內請一併提供所有申請者名單,以利後續審核作業。
三、 學生申請應繳文件:
1. 繳交「紙本申請表」:須繳交經指導老師與主任簽名之「紙本申請表」給系所承辦人。
2. 電子檔文件:申請者需依照下方表格檔案序號排序,將所有文件合併為單一PDF檔,電子檔檔名統一格式:系所-年級-姓名.pdf(例:歷史系大三陳小華.pdf),寄給系所承辦人。
(一) 參加國際學術會議並發表論文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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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案序號 |
文件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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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指導老師與主任簽名之申請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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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國際學術會議單位致申請者本人之正式邀請函,或論文被接受發表之證明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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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學術會議日程表(請於文件標註申請者演講場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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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電子機票收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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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擬發表之論文全文 |
(二) 申請從事海外短期研究、學術考察或教育活動者,不包含語文學習與私人行程,應至少七日(含)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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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案序號 |
文件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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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指導老師與主任簽名之申請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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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歷年成績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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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自傳、活動計畫書以及與該活動相關之證明與資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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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研究機構、考察單位、或主辦單位出具之正式邀請函、錄取證明或出席證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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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電子機票收據 |
四、本獎學金發放原則與申請表單請參照本院網站「學生專區之獎學金資訊」頁面之「文學院學生參與國際學術與教育活動獎學金」,若有任何疑問,請洽本案聯絡人葉佳姍研究專員,電郵:yehsophia@ntu.edu.tw。
文學院學生參與國際學術與教育活動獎學金申請表(出席國際會議並發表論文)
文學院學生參與國際學術與教育活動獎學金申請表(海外短期研究)
文學院學生參與國際學術與教育活動獎學金設置要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