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際學術交流
人文社會科學學術人才跨國培育計畫
112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學術人才跨國培育計畫
本計畫選送學生為訪問交換學生身分,赴歐美重點大學進修 1 年。配合國外進修機構入學時間,自民國 112 年秋季學期起至113年春季學期止,共計 1 學年。獎助含來回機票費、國外進修機構學費、以及國外生活費(確切額度請參考附件簡章)。申請資格如下:
一、具中華民國國籍。
二、學生身分規定:
(一)A 類、B 類: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(不含軍警校院)主修或雙主修人文或社會科學相關學系大二(含)以上之大學部在學(非應屆畢業)學生(不含五專部學生),且未來有志從事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學術研究者。
(二)C 類:
1. 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(不含軍警校院)大學部在學學生,或 109 學年度(含)以後取得學士學位者,並將於 112 學年度秋季學期進入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(不含軍警校院)人文或社會科學相關研究所碩士班(非碩士在職專班)就讀,或修讀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逕讀博士班者。
2. 111 學年度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(不含軍警校院)人文或社會科學相關學系碩士班一年級在學學生(非碩士在職專班)。
三、具備相關語言能力證明及其他足以證明本身表現之資料。
四、未同時領取政府預算所提供累計逾 1 年以上之留學獎補助。
五、曾獲本計畫補助者,不得再次申請。
六、申請程序:
(一)申請日期:自 111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10 月 31 日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二)申請方式:應於規定期限內,完成線上申請及資料繳交,網址為 https://youconf.at/bunb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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